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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针织厂做了近13年,每年都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从最早试用期600元一直到2012年3月签订合同做理单员每月2500元,2013年3月签订合同时突然变成操作工每月1470元,但因每月实际还是发放2500元,加上年底奖金,相信老板不会少年薪,所以还是签订了此合同。去年工厂效益下滑,订单减少勉强维持到年底。去年底老板将我们工资都发齐。并且说明年要减少工资只有最低工资否则不能维持。今年2014年开工,因没有订单无法工作,只能每天到厂报到混时间。老板既不想办法接定单维持生产,也不说倒闭关厂,就想这样拖着让我们自己辞职,不想给我们补偿金。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到补偿金,成功机率大吗?我们到当地劳动局去咨询,说合同是按操作工每月1470元签订,老板没有违法,成功机会不大。所以想咨询专业律师,谢谢!如果可能我们还是想和老板协商解决,不想闹到公堂。但如果一定只有此路可走,我们也只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8-07-06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你好,公司是否为你们缴纳了社保?你们现在的状态如果缴纳了社保,确实只能拖着了,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已缴纳社保,还在等2月22日看是否会缴2月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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