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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 你们好 我父亲在今年6月份发生一起车祸,造成右大腿静脉、动脉和神经全部断裂。到长沙湘雅2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现在还在医院救治。医药费已经达到10多万。事故对方才给了三万。交警说是我父亲的主要责任。这个东西我不懂,麻烦你们帮我分析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今年6月28日,我父亲骑一辆女式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发现前面一辆前四后四的大货车和我父亲相向行驶,在行驶中突然踩了一脚刹车。我父亲为了避开前面的汽车,就从左边超车。问题就在这时发生了。没有想到左边逆向停了一辆大货车,两辆车刚好把路给堵住了。我父亲刹车不及。碰到了前面逆向停的货车的尾部。把右大腿的血管和神经碰断了。事故发生后,旁边的人帮我父亲暂时止了血。叫了救护车,给我们家属打了电话。但没有报警。我们家属赶到后逆向停的车上的人叫我们去追当时相向行驶的车。在我们将我父亲送到医院时,那辆逆向停的车,也就是和我父亲发生碰撞的车自己开车走了。破坏了现场。后来我们追到了相向行驶的车,他告诉我们这起交通事故和他们无关,我父亲是和逆向停的车发生碰撞。理应由他负责。于是我们将车带到交警部门。再发动所有的朋友,在离事故发生地10多公里远的地方找到了那辆逆向停的车把它带回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然后将两辆车问了话,作了材料。准备扣押车子。但是由于车子上装的是蔬菜。迫于蔬菜老板的要求,就将当事车子放了。仅仅让蔬菜老板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当事车7个工作日没有回来。全部责任由他们负责,而且当时两辆车子没有拿出一分钱给我父亲抢救。。(我不知道交警这样做对不对)到医院用的钱都是我们自己拿的。话有说道当时车当夜开走了后。蔬菜老板跟车押车。到广州卸车后。当事司机想办法支开蔬菜老板。将车子开走。并且关机不接电话。于是蔬菜老板在广州向当地公安部门报了案。告诉公安当事车子肇事逃逸。广州公安备了案。直到十天后才由交警部门查到当事车的管辖公司电话,告诉公司当事车出了事逃逸。没有回来。公司才派人过来处理。分两次给了三万元医药费后就不给了。说是我父亲的责任。现在我父亲还在医院救治,每天1000多元钱。我们又是农村的。那些钱都是向别人借贷的。现在又没钱了。 请问我能不能向对方要钱?事故到底谁负主要责任? 另外说明几个问题 1、我父亲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只有汽车驾驶证(已过期)摩托车没有上牌。 2、我父亲是在正常行驶时遇紧急情况超车碰到车子的 3、当事车是逆向违规停放、没有作安全标记、占了整条路的一半。 4、事故发生后擅自开车离开、破坏事故现场。另外有意逃避责任(应该属于肇事逃逸) 有请专家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 万分感谢

其他 2008-07-31 00: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向对方要钱的,还可以申请先于执行。根据你说我认为应该是同等责任,认定应该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的,不知道交警部门给你们怎么认定的。
  • 我个人认为你父亲、前四后四的大货车、逆向停的货车三者在这次交通事故中都有责任,因你父亲存在无证驾驶及违章超车的情况,交警认定你父亲承担主要责任有法律依据。但是你父亲现在仍可向货车及逆向停的货车及这两车的挂靠单位、实际车主、保险公司要求承担所有人身损害费用的次要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及时作出,你可先做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的司法鉴定,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同时要求以上责任人先予执行你父亲的相关医疗费用。建议你与律师联系,帮助你们解决纠纷。
  • 1、交警的处理基本合理,因为车上蔬菜系时鲜,必须应急处理; 2、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你父亲应负主要以上责任,其过错主要如下:一是无证驾驶;二是超车。 对方属停止车辆,如果当时司机在车上,且道路上没有其它停车点,应属临时停车,若无其它情况,负次要以下责任。 3、由于你们没有及时报警,我认为,该车行为不构成逃逸。 4、建议你们尽可能协商,本着公平原则,由对方弥补你父亲的损失。注意有理有节。
  • 首先应当划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各方的责任承担.应当是同等责任的样子. 此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并可以告知其交强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起适用的标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故你们的事情,一方面在出院后及时申请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将肇事车的保险公司及肇事车主告上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
  • 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吗?可以先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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