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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的祖房为三间南北向平房,目前由我和弟弟两家使用(因此房地皮大于一个住宅用地,而又小于两个住宅用地,村里再未安排我们另一个住宅地,若在院子里再建一排平房,显然南面一排房就没有院子了,采光非常不好,因此,弟弟一直再未建房,兄弟俩临时共用三间祖房),庭院西侧为两间厢房,靠北间作为厨房,靠南一间目前由我母亲居住。庭院南北宽为九米左右,我家的南面住有两户人家,北边靠我家的为其父亲,南边一家为他本人居住,均为南北向三间平房。日前,他们家要翻建新房,只拆除了靠我们家的一栋房,靠南的一栋未拆,准备建两层楼房。村建办的人员说,我们的院子采光距离已够可以建,但我们认为不行:一是此房住宅地为我们兄弟二人使用,只因再建房相互间距太小,一直未建,如将来实在没有住宅地,只好将就建一排平房;二是我母亲居住的厢房南间,目前只有东向阳光(在前面人家的墙根下),如他家再建楼房,我母亲的房间采光真是雪上加霜;三是按农村的习俗后建者应不能高于北边人家的房子。我们的说法不知有无道理,讨教法律及民俗相关依据。谢谢!

诉讼 2010-03-01 22: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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