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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人了,在北京农村有两处宅基地,是76和79年建的房,那时 老伴和3个孩子都在农村87年老伴和2个孩子随我转为居民,大儿子没转也把户口迁到了区里附近的农村,现在老家那里要拆迁,大儿就把老宅子都盖了房,可在镇里房基地的使用权登记还是我的名字。为这事长子没少和我闹.....最近他提出要把户口迁回去,说是他去法院起诉我,要我主动不出庭,放弃权利,法院就可以把房产判给他,还说与镇里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没关系,还保留我的权力,他就是为了转户口回去,我对此深感不解,请法律专家帮我一下,第一,我不出庭法院真的能把房产全部判给他吗?第二,假如法院判给他了镇政府登记的产权还能给我保留吗?第3我是两处房产,建时都有 批示的如果判在他的名下按照农民一户一宅的原则是不是要重新登记呀?我说的问题比较复杂,在这也很难描述的清楚,谢谢!

其他 2014-02-25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您必须出庭应诉。否则,您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房产登记在您的名下,应该属于您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3,宅基地的分配,法院不管,由土地部门管理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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