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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05年先后借了几次钱,总计25000元。06年过年去他家要钱,说没有钱,07年过年还清;于是写了一张欠条,但没有写还款时间!!07 年过年去他家,根本就找不到人,电话也换了,最后找到他爷爷家要了电话才联系上,还是说没有钱,现在自己也紧张什么的,答应08年5月1日还清(5月1日贷款下来),我再次催他,他又说没有钱,妈妈病了什么的,等到过完年还清(他爸爸的工程款下来)。现在都8月份了,我又不在株洲,要是到两年的话,是不是就没有胜诉的权利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去法院打官司,找律师。。。等等,整个过程麻烦不?估计需要多少时间,费用?

其他 2008-07-31 23: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赶快请律师代理吧,过了时效就麻烦了。
  • 这件事你应该马上起诉他,不能再拖了,否则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与我联系全程办理,对你的工作没有影响
  • 证据很重要,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起诉解决
  • 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你可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法律规定没有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所以你随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的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欠款人找不到,官司赢没问题,立案和执行方面会存在些问题,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操作,你不用操心复杂的程序了
  • 对于一般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话,是有争议的. 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就是几百元.判决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以后只要其有钱,就能要求法院执行.
  • 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应办理有关委托手续,费用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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