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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在武汉一家商场里上班,现在离职,公司也批准了,社保也停缴了,但是现在商场必须等公司招到人后才让我走,商场跟我没有任何合同,当时办理号牌时缴纳了200元的押金,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直接走?200块钱要不要得回来?

其他 2014-02-24 16: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法院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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