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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份,我经担保,借给一人4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40%,有借条为证。到现在为止,多次索要欠款,都是拖延不付,目前,那人下落不明,担保人也不知道去向。这中情况,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给予保护吗,会偿还我的本金吗???急!!!

其他 2010-03-31 12:1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本金应予以保护,但利息过高,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于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判决后可以执行他们的财产
  • 法院会给予保护,本金部分会支持,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部分不支持。
  • 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及利息,但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法院会给予保护,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部分不保护
  • 本金应予以保护,但利息过高,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你的情况是还必须要有索要借款的证据,否则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 本金会给予偿还,单利息过高,一般法院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不予保护。
  • 本金应予以保护,但利息过高,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于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且你的情况是必须有催要借款的证据,否则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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