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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不是正式购房合同)上购买人写的是我女儿的名字,但签字是她父亲代签的,女儿已满16周岁,没有签字委托授权书,还有房款已付72%,房子还没交付,没开正式发票,当时开给我的是文具店买的那种收款收据,而且这个收款收据最多只能开几十万,但她却写着百万以上,但已付款合同上都写在保证金一栏,保证金占房款的72%,这样的购买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如果我想退房,难道我真的要付按合同协议上所写的保证金的10%的违约金吗?感觉被房产公司骗了,后来问过其他购买者,保证金最多是50万的,希望请求帮助。

其他 2014-03-01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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