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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2月21日在位于西安的东尚观湖楼盘签订一套房屋,交首付5万后我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并由售楼小姐带领到西安中信银行(含光门支行)办理个人房屋贷款申请。在银行根据当时国家政策首次购房利率七折,贷款17万,20年期限,填写了申请合同并签字盖章。于2010年1月中旬被告知,贷款申请已审核通过,但由于银行暂时无法放款,所以被迫拖延。2010年3月2日被电话告知,可以放款,但要调整贷款利率为八五折(相当于多交2万元利息),不同意就换其它银行做。请问,这不是霸主条款吗?我应该怎么办?被迫接受吗?!

银行 2010-03-02 2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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