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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月26号下午,在上班的路上与别人撞上了,我先说说事情的经过,我是电信的一名机线员,我和一名同事去修电话,我是骑的他的魔托车,他没上牌照 我也没有魔托车证,但是有C照。 我和另一名对相行驶的魔托车撞上了,现在交警正在处理,说现场是对方占了我的道,而且我有刹车.对方没有刹车,我是在路的右方走,交警说,他是占主要的责任,而我也有责任,就是没有魔托车证,和上牌,我了解了一下,对方也是和我一样都没有证和牌,我上班有规定要带安全帽,我伤得轻些,对方还在医院, 我们是头撞头.请你们帮我想想法子,我现在在家休息.

其他 2010-03-03 16: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还是先好好治疗吧,等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你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你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但是不属于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应当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你好!建议你们首先进行协商,在协议商的基础看能否达成协议。就你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你的责任很小,绝大部分责任在对方,你看能否与对方达成如下协议:比如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和医疗费。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由对方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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