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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订婚后 发现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 任何一方向提出分手 男方的彩礼是否应当归还 对此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

调解 2010-03-06 2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应当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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