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07年我在道里区安字片街道兑了一家仓买店,当时与房主签订了三年租房协议,协议很简单,09年底房主让我把营业执照改成他的名字,目的是帮助他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同意此事,把证照更成他的名字,银行来核查情况,,我爱人不知细情说走了嘴,最终房主没有贷成款,特别生我们的气,他告诉我们房子不租给我们了,还有三个月房子就到期了,我仓买店里的囤货很多,货品根本就处理不净,在附近又没有合适的门市,再说换地点更会有损失,而且我当时都是花高价兑过来的店,损失很大,请问国家是否有规定房主应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承租者(经营业)终止协议,房主是不是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呢?

诉讼 2010-03-07 0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经回答,请认真查看,
  • 这是有关合同法方面的问题。双方鉴定了合同,就应全面履行合同,出租方无权解除合同。
  • 你好,合同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如无约定,房东应该给与合理时间。从目前来看,房主提前三个月告知你房屋不在续租并无明显不当,除非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提前通知期限。具体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你解除合同,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