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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押金或者只支付部分押金给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第一年租金或者只支付部分租金给甲方,甲方无须发催款通知书和解除合同通知书给乙方,只要有其中现象之一的,已签订的合同失效,合同终止,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的押金和租金。乙方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耽误甲方出租时间的租金损失,乙方应在合同终止的10天内按照“赔偿金等于本合同年租金的一半(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给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请问:1、拖欠一部分租金,该合同是否失效,是否合同终止?2、能否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的押金和租金。3、能否赔偿半年的租金?希望一一解答,请不要答复电话咨询或者委托咨询等没有实质性的答复。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06 1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已经发生的租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通常是2-3个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会公告通知各个债权人(你也是属于应取得补偿金的债权人),确认债务情况后会制定清算方案(偿债方案);如果公司资产大于负债,则所有债务都会被清偿;如果公司资产小于负债,则必定有部分债务得不到清偿;具体清偿时法律规定了优先顺序,非优先的则平均受偿;一般来讲,涉及员工补偿部分应属于优先受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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