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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姨是去年(09年)12月份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伤住进医院,当时CT报告说是头皮血肿,左枕骨骨折,后枕部硬膜跨横窦血肿外血肿,左足趾骨骨折,双侧额页多发脑内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等,现已经二个多月了,手仍抬不起来,医疗费对方只出了几千块,多次找他要钱说是没钱,而且态度恶劣,为了救人我们只好自己出钱治疗,对方有买交强险,可保险公司也没有将那一万元的医疗费拿出来,请问我们目前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如何做?应该有哪些程序?

其他 2010-03-05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提起诉讼,在律师的协助下计算赔偿金额,要求对方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收集住院治疗等一切收据和证明,让治疗单位把营养费和护理费的标准给做个证明,法院要参照医院的证明,同时把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上交大医学院做,现在好像是做一项500.
  • 应当保留和收集治疗的一切收据和证明,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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