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人有三个儿女,大儿子和老人吵架向来不和,自大儿子成家以后就未从照顾老人,二女儿是接老人的班的,老人的退休工资一下是由二女儿扣押部分的(从87年到2014年的1月,直到老人病逝),扣押的部分说是给老人看病,但基本上老人没生过什么病,在这些年中就是住过两次院,一次花掉8000元,还有一次就是老人去世前住了一个月的院,花去18000元,老人还有一个小儿子,一直是住在小儿子家的,在老人平时和生病期间都是由小儿子和小儿子媳妇儿以及未成年的孙女照顾的,现在老人去世了,但是有20个月的补贴金(由老人生前退休的地方给),请问这20个月的钱该怎么分?怎么分才合理

其他 2014-03-11 15:21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