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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91年与前夫生一女,94婚时判给了前夫,我现任丈夫是初婚。我们均超40岁,没有生育。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丈夫能收养我弟弟的孩子吗?弟弟的孩子今年10岁,是个女孩。我有二胎指标,但没有生。我们的收入及教育都没问题。这种情况能收养吗?

教育 2010-03-07 17: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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