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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应届毕业生,当时签协议时,协议上写的是5天,每天8小时,签的劳动合同上也是这样写的可是,现在厂里说周六算正常加班,不给加班费还说江门这边都这样,请问我们给怎莫做???

其他 2017-10-01 11:1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支付周六加班的双倍工资,如果拒绝,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加班费。
  • 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建议收集周六加班的证据,向劳动部门举报。如问题无法解决,可申请仲裁。
  •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协商没有结果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仲裁要求加班费。
  • 你好。星期六是休息日,职工工作肯定酸加班,厂里应当支付2倍工资。拒绝支付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 您好: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也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建议你电话咨询
  • 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厂里的说法不合法,要求支付周六加班的双倍工资,如拒绝,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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