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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晚月6:00,我开轿车打左转向灯,左转(十字路口没有任何交通信号灯),一个骑电瓶车的女人,在机动车道从司机的左方向驶来,撞到在车头的前面,造成尾骨骨折.问司机承担多大责任?

其他 2010-03-09 13: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为此应当认为你没有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骑电瓶车的女人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双方均有责任。可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责任。但赔偿问题机动车要比非机车增加10-20%,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上解答如满意请采纳。
  • 先由交警事故认定!再行处理!需律师帮助,请与我联系!
  • 以交警认定的为准的。
  • 让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 一般是主次责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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