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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 今天北京第二人民法院给我发了一条信息 如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通知:您好,《****》违约用户,《****》栏目组向本院提交法律诉讼材料及文件,控诉您损坏《****》栏目组的名誉和扰乱正规活动秩序,通过互联网公证处核实该抽奖活动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的正规抽奖活动。现本院经调查核实该抽奖领奖协议上的相关内容,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效应和后果,确定您违约事实(触犯了经济合同法违约),本院已予信息告知你违约经过和事实,因你拒绝与本法院联系解除协议,决定起诉您并定于下周三予本法院民事法庭开庭审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您将赔偿违约金3万到5万元并刑事拘留15日,开庭时间2014年03月19日上午9:30,开庭传票予2014年03月11日正式下达并邮寄往您现居住地,请注意签收并及时做好应诉准备,委托辩护律师或代表人,并到庭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所有法律责任后果自负,如有疑问请与法院联系,电话 :010-5902-4662 。注:(咨询时间:早上8:30--下午18:00)敬请谅解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没参加过我的歌手节目

其他 2014-03-14 13: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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