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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啦3年,被无故辞退,按劳动法我能要求金济补偿吗,有的话,具体怎样补偿

其他 2014-03-13 15: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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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你好 单位的行为 违法 可以主张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是异地打工,仲裁不方便,按劳动法我能要求怎样的赔偿,谢谢您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是异地打工,时间上不允许,还有其他途径吗,劳动法有具体的赔偿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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