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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磨床加工工作多年,几十公斤重的加工件从一侧搬上搬下,出现腰疼及弯腰困难后到医院检查(照片子发现脊柱侧弯,医生建议核磁进一步检查,结果为腰椎间盘向内侧突出,有憋不住尿的现象),请问这是否是工伤,还需要什么认定书吗?(因诊断报告上医生没有标明是工作造成的,只是说与工作有关系,今后不能再从事重体力工作了),与用工单位如何提出要求,被否定后应怎么办?以前中指指尖的骨头在工作中被扎断,单位出医药费后到现在一碰还很疼,因时间挺长了(一年多了),不知是否还能报工伤?(单位没报工伤)请回复,谢谢!!

其他 2010-03-09 14: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构成工伤的举证责任,即“反举证”规定 我国法律对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一般都有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般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 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前面那种情况您可以请求做职业病鉴定,后面那个可以去劳动局认定工伤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要先经过司法鉴定你的伤与工作有无因果关系
  • 职工可以在事发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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