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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和我爸离婚了二十几年了,他们结婚证很久以前就弄丢了,所以离婚证没办成,我是选择跟我妈妈一起走的,现在我和我妈住在继父家,已经成年要结婚了,想把我户口迁到继父家,可是我户口在我爸那里,他不同意我迁出户口,说是要迁出户口就得给他五万元,户口我能不经过我爸的同意,我自己迁走可以吗?如果可以迁入我继父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其他 2020-04-21 10: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 户口迁出家庭:1、如果是农业户口,户口簿要进行分户,先在基层村委开具同意分户的介绍,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进行分户即可。
    2、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咨询公安部门
  • 可以去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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