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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六年了,近几年感情一直不好,丈夫整天只是打牌,好逸恶劳不爱工作。我已在2009年的11月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说要进行调解。从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我们已经开始分居了。请问是不是要等到分居两年以后才可以离婚?

离婚 2010-03-08 21: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是必须
  • 不是,过六个月后可以再提起诉讼。欢迎来电。
  • 不必。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间的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即使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后,也可以再次起诉至法院,如果一方仍然不同意离婚,而此刻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 法院认为你们夫妻间感情破裂的依据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两年那并不是必然的条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离婚的标准!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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