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婚姻还没出现问题时,女儿才两个月的时候,当时因为他家那边实在太冷了,我就回到我母亲佛山的家,而他就在广州,那么近,却从来没看过我们俩,也没给过生活费,更没尽到为人夫为人父该尽的责任 。 女儿一岁了,在春节回到他们家,却因我每次都说不要再给糖小孩吃,然而我和女儿就被他和他的家人赶出家门,当时离新年还有一天;后来3月份时,他提出离婚时协议上说明会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一年过去了,但到现在都没有付出行动,因为我独立带着孩子,既要工作又要带她,所以每月的工资只够维持我俩的生活,而他从来没看过女儿,也没打电话过问女儿的事。 还有,他一早就开始转移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后开的店面的所有收入,连迁址了都没有告诉我,现在连小孩的抚养费都拿不到,更不用说离婚会付我赡养费了。 所以,这种情况算是遗弃家人吗??要是一旦付之法律的话,要判刑吗??会判几年??我真的想尽快解决此事,不想让孩子连户口都入不到,到时上学就有困难了。谢谢!!

离婚 2010-03-09 21: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