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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2010年购房合同 开发商本应该2011年年底完善各公共基础设施交房给我们,现在开发商非但违约不交房,还扣押房产证为要挟,以卖房卖得太便宜为主要理由,索取合同以外高额费用,并于2014年3月12日把现居居民水电切断作威胁。去县政府跑了几次,绕来绕去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我们现在到底要怎么维权?

征地补偿 2014-03-27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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