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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01年未婚生有一个儿子,儿子户口跟我,我在2006年9月份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按揭的。今年2008年7月25日我和现在的老公结婚了,儿子和我的户口一起都迁到他家里了。请问,如果我们有一天感情不和要离婚的话,我现在的老公能把我的房子分去吗?如果现在我把房子转给我妈的话要我现在的老公签字吗?我转给我妈的过户费要多少钱呢?

离婚 2008-08-05 10: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你可以自行处置,婚后所还按揭部分如无财产约定当属于夫妻共有,可持相关材料或打手机13064797416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维权或解决方案。
  • 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你可自行处理,不需你老公同意。不管过多少年,你老公都无权分割。离婚时,你只需要将用共同收入还按揭支出的费用的一半补偿给他即可
  • 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你可自行处理,不需你老公同意。
  • 你不必担心你的房产在离婚时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座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即使离婚你的丈夫也不能分割的
  • 你不必担心你的房产在离婚时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座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即使离婚你的丈夫也不能分割的
  • 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你可自行处理,不需你老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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