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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我父母在农村70年代建了两套房屋,我母亲在07年去世,这两套房屋分别由我哥哥住一套和父亲住一套,我在南京居住,前年拆迁单位分别与我哥哥和我父亲签订了拆迁协议都未得到我同意,请问这两份协议是否属于协力待定合同

其他 2014-03-20 20: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拆迁协议从形式上来看不应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关于你应该继承获得的份额因拆迁相应的补偿你可以继续主张。
  • 按照法律规定,你母亲去世后,其中一半的房产将归于继承,对于拆迁补偿你也有相应的份额,但相关的拆迁协议不属于效力待定。你可以通过其后的确权得到属于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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