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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在本村2009年12月以25000元买了一所40平方米住房.房主是其父亲的名.有3所住房.俩个哥哥与他个一所.父母以去世.有俩个哥哥一个姐姐.在买房那天我们做了一份文书.有他俩个哥哥嫂子.他.他爱人.邻居.签字(手印)大队盖章.他姐姐外嫁没在所以没签字.但卖房的人说与他姐姐无关(口素)当时邻居和大队干部都在场.交钱后他把房照给我.房照未更名.(其姐姐不出面做不了公证)现在我以给房拆倒.材料以进.卖房的人想反悔.说他姐姐不同意卖房. 请问 1.卖房人以姐姐不同意为理由能否要回住房如果要回住房是不是一方为约卖方会给买房怎么样的(补偿损失) 2.房屋以样我拆倒是否给对方(补偿损失)? 3.这份合同在死者女儿没签字的情况是否收法律保护? 4.如果我要翻盖会有什么后果? 望律师给予解答这4个问题 谢谢

争议解决 2010-03-10 2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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