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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我去**买房,售楼小姐柳艳说现在首付20%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买房。首付了50657元(房款42833+办证7824元),之后我们签了购房合同。准备好了按揭材料,当我今天(12月12日)送材料的时候被告知:公积金贷款要首付30%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要再付10%的房款,约20000元多一些,考虑到我们的经济条件,根本没法承受这个条件,所以想退房,但被告知不可以退房。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退房吗?

诉讼 2008-12-16 21: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应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但要有证据证明你的说法。你们之间肯定签订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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