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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儿子,房子是贷款购房至今未还清,我是一名教师相对来说有固定的收入,妻子是临时工每月领600元左右的生活费,现在由于我们之间感情不和,主要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妻子提出要离婚,请问在诉讼离婚时能否将儿子判给我,而且我能否将房子卖掉还清贷款。

离婚 2010-03-12 11: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儿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判决,从所述情况来看你可能比较有利。房子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贷款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首先要判归一方或协商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我是天水律师。
  • 孩子的抚养法院主要考虑对小孩抚养有利的方面,比如文化程度、住房、经济状况,你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因为你的工作比较稳定。
  • 孩子抚养权归属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 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房子是共同财产,贷款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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