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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感情破裂,能被法院认同。

离婚 2008-08-06 2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可持相关材料或打13064797416详询杭州 刘律师确定维权或解决方案。
  • 综合认定的
  •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从多方面进行考虑的,一般来说有如下因素,分居时间,第三者过错,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不尽夫妻义务,夫妻一方婚后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但是这是一个很主观的问题,如果一方坚决要离婚,判决维持后过六个月双方仍未和好的,也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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