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民办教师,本学期开学前告知我未给我安排课程,也没有通知我上班。但现在给我发了一个快递说我开学前会议没有参加,属于无故旷工,经教育无果,所以给与除名,并不进行经济赔偿。但在此期间我没有收到任何电话短信告知我什么时候要报道或接受“教育”。只是在一个月后告知我旷工累计9.5天。 我有直属领导可以证明开学前未通知我会议时间,并告知我本学期没有安排课程。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申请仲裁获得经济赔偿?

其他 2014-03-25 00: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