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家十年前买的我表姐的房子,随即我表姐就移民加拿大了,所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事宜。现在我家想卖房或者把房屋过户到我名下。房管局说,需要我表姐去加拿大大使馆开委托书,证明她委托我给他办理过户或卖房的。我表姐也愿意愿意配合,但是她说,只能证明十年前我们双方存在房屋买卖交易,且该房产权属于我们,但是不能说他们委托我卖房,因为这样一来就表示他们作为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还有大额资产,会导致海外资产隐瞒,产生罚金。。。请问,怎么处理,才能既可以让我办理过户,也可以规避他们的风险,谢谢。

其他 2014-03-26 11: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