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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一朋友妻(全家农村户口无职业)与3月8日23时10分许,被一辆汽车撞倒后逃逸,造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3月9日凌晨死亡。3月9日14时40分,肇事者驾车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肇事经过。 现家中还有4周岁两个双胞胎孩子需要抚养,不知如何进行索赔,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不能达成谅解,能否进行刑事诉讼!

诉讼 2010-03-12 2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是全部或主要责任,就应当由公安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死者亲属可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仅属次要责任,就只能由亲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抢救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被抚养人的人数、死者的户籍是城镇还是农村、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等情况确定,建议由律师具体操作。
  • 对方已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纠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很多项目,建议让律师详细计算。
  • 肇事者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你们可以以朋友和两个孩子的名义起诉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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