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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公在2009年8月23日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是办理的共同共有(我们当时还没有登记结婚)!后来在房子过户时出现了一些错误,银行贷款不批。我们就在2009年9月9日办理了婚姻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在最后没有办法的前提下,我在2009年9月11日无奈把属于我的一半(也就是房屋的50%)过户给了我老公。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房屋我是否还有份?还有没有我的50%?谢谢!

其他 2010-03-13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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