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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同居至今。有一个孩子。现在由于感情不和想解除关系。协议行吗?关于财产怎么办?

离婚 2011-11-05 16:5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后同居的,不属于事实婚姻,无需走法律途径。如果是事实婚姻,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是同居关系,各人财产归个,如果无法说清楚财产归属的,按双方共同财产处理,一人一半。
  •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 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都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协商不成,而属于事实婚姻的话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同居的话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面议。
  • 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你想解除必须采取诉讼程序解决。
  • 可以协商解决。
  • 协议解决。如对孩子抚养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详情可致电本律师。
  • 1994.2.1以前同居的属于事实婚姻,离婚时需要均分双方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1994.2.1之后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可以协议解决关系。
  •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是事实婚,要离婚。以后的是同居,协商分开就可以。共同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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