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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的时候岗位工资是1770,公司在我没有任何过错,失职的情况下把我的岗位工资降为1670,我目前在职,向劳动监察提出投诉让公司补发一年多少发给我的岗位工资和加班费差额,但是公司拒绝支付,公司领导还故意在工作上为难我,随意给我增加工作量,我想请问像种情况,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和补偿金吗,

其他 2016-06-21 0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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