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曾经是一名企业职工,5月14日正式签合同并办理内退。今年3月份的时候全厂职工普调工资,每人平均上调150元,但是5月30日发内退工资时,厂没有按照正常比例把3月份上调的钱加到工资里,却按照普调工资前的标准为我们发放工资。这件事发生后,我们及时找到厂领导谈了这个问题,有关领导答复说这是企业内部行为,如果我们继续回厂工作才能为我们发放原来应有的工资。我想问问专家,我们已经签订合同,再让我们回去工作这合理吗?另外,不给职工发放足额工资企业是不是也已经违反法律规定?

其他 2008-08-07 1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