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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给我们总经理230000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其他 2014-03-28 21: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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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1、需要;
  • 你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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