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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由一个法人股和若干自由人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在要注销,股东会决议和清算组成员、清算报告都需要哪些人参加或签字,法人股方面是否只要出具单位公章即可,而无需签字吗?需要说明的是我公司法人(董事长)不是股东,他可以担任清算组长吗?

公司清算 2014-03-28 21: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注销、清算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你好,需要按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清算程序。清算组组长可以由股东会来指定。
  • 你好,可以的
  • 按照公司章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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