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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进入酒店工作时交给 了 公司 300元押金,今天我 因急事必须立即离开公司了,工资我 不要了,但是我自己交给公司的300元押金公司是否应该以现金的 方式退还给我?我 也 强烈要求公司马上以现金退回给我是否合法?我与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其他 2010-03-14 18: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酒店必须全额退还押金,收取押金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3.你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便可走人。
  • 已回复过了! 另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 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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