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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村里钱,我到他那支钱打的便条,叫他及时到村里交钱,他就是不交,所以那些便条没下帐,而且他现在还欠村里40多万,这算职务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4-03-31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村里钱,与你到他那里打条,不是一个关系,不应当属于职务犯罪。。。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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