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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和B两人96年以房屋抵债过户给银行,房产证已经过户到银行,但土地证还是AB两人名字。 2、由于抵债给银行的AB土地证遗失,现在银行通过招拍挂形式竞价拍卖,由C竞价取得,银行应该 如何协助办理合法手续? 3、该房屋已经列入城市拆迁规划,十年来一直未见提出拆迁,AB名下的土地证是否还能过户给C名 下? 4、如果AB不配合办理土地证过户或者不愿意签订相关协议,那么C拍下取得的房屋(通过银行协助 办理C名下的房产证)会有什么风险? 5、如果C或其他人不参与竞价拍卖,由银行与B协商低于起拍价回赎房屋,由B全额出资购回抵债房 屋(房产证办B名下),那么A名下的土地证该怎么处理?到时A还有没有争取赎回房屋的权利?B不通过招拍挂回购房屋而不知会A,会有什么纠纷? 6、如果通过参与银行招拍挂投得房屋是否具备房产与土地的所有权?涉及拆迁范围的房屋,房产证 和土地证名字能否变更为购买人名下? 7、如果银行通过招拍挂出售房屋,那么AB能否以96年的私下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抵债协议起诉银行, 因为当初房屋抵债没有经过法院裁定就由银行取得,该房屋是AB唯一住房,AB于96年搬出后一直都 无房屋居住,截至目前为止AB名下都无任何房产,现在想通过律师推翻当初的房屋抵债协议无效? 由AB双方共同还债赎回房屋搬入居住?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4-03-31 1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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