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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亲戚于2008年1月合伙拉萨开店,经营旅游纪念品等,两人合伙,各投资4万元。合伙没有任何手续,均是口头协议。经营1个月后(账务一直是对方管理)我退出合伙回家乡,店面由亲戚独自经营,对方口头协议说是我4万元的资金算是他借的,日后还我。到2009年6月他把店转让出去,2009年10月我去要钱时他说店经营亏了4万,要我承担2万元的亏损,我该怎样讨回我的4万元?重谢!

其他 2010-03-16 2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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