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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案件执行法院立案超过半年对因为被执行人不执行失效判决造成的损失提出执行请求不下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案件执行法院不下裁定书枉法执行结案后 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异议执行法院不下裁定 不给任何书面 向中级法院执行异议中级法院超过半年不下裁定 不给任何书面 向高级法院反映并提交执行异议 高级法院是否必须下裁定书? 超过半年了高级法院不下裁定书 不给任何书面 是否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是否必须下裁定书? 2、现在高级法院认为根据民诉法202条 其认为认为执行法院不下裁定书案件不能算结案 程序还在执行法院 听证会按程序还必须由执行法院法官当评议裁决法官, 其认为对吗? 程序现在是在高级法院还是在执行法院? 3、由于执行法院司法不公 我不同意听证会由由执行法院法官当评议裁决法官 我是要求高级法院担任听证会评议裁决法官,如果不答应 我可不可以拒绝 如果我拒绝 会产生什么后果?

案件执行 2018-07-09 16:4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
  •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执行裁定书生效后,应由原告人或原告代理人去法院办理申请执行的立案手续。  另外,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该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再由立案庭转到执行局进行执行,而不是直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 你的描述很乱,建议面谈或电话沟通。
  •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当面咨询
  • 跨级不受理。
  • 可否电话联系。
  • 既然执行法院没有裁定案件终结执行,那么执行法院仍然应当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 你好!由于执行法院没有书面的裁定下来,所以案件还处于执行程序中,关键是看你申请执行的材料是否齐全,如果齐全的话,其拒不执行的话,你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指定其他法院执行或者由中级法院执行,详情电话联系,另本律师还是中国民事执行网的厦门地区的办事人员,处理执行疑难案件可委托我们。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很强的程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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