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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无抵押贷款 贷款20000 签了合同后 贷款方要求借款方向贷款方缴纳3000元作为开户费 如果不交就属于单方违约 要赔偿30%的违约金 缴了这3000元后 贷款方传真了一份工商银行委托放款通知书 说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这份通知书上写着(借款方请交纳贷款金额的50%壹萬圆整作为借款保证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经银行方审查后,证实保证方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由贷款方立即将:壹萬圆整及借贷款金额:贰萬圆整一起汇入借款方的账户上,共计人民币:叁萬圆整)贷款方还说你的贷款金额与打入你的账户 只是被冻结了 只要缴纳这一万元才能使用 如果不交的话就属于单方违约 要赔偿30%的违约金 不然就到法院起诉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可不可报警处理?

其他 2014-04-09 06: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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