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是一名国家工人在*厂工作,在1993年去世,去世期间我妈妈和我姊们4个没有任何补助,期间我们都没有长大成人,去找父亲工作单位,领导说没有这个先例,不给解决,时隔这么多年请问现在应给怎么办?到哪里去找?母亲67岁了,是她心里一辈子的一块石头,恳求律师能够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14-04-16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该国有企业的做法严重违法,根据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和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公与非因公死亡职工供养窒息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规定,待遇有1、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2、直系亲属发放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城镇户口每人每月65元,农村户口每人每月50元。上述费用从统筹基金支付,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从企业管理费用列支。 (每月补助标准因物价调整,近几年可能调整,具体咨询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
  • 请向主管部门投诉
  • 可以要求的,请向主管部门投诉。
  • 问问社保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