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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买的二手房,今年3月出的他相权证,抵押给银行贷款,最近打电话给银行说要8月左右才能放款。我想急早进行装修入住,和卖房的业主商量后,卖房业主怕银行贷款遥遥无期,一拖再拖,协商后,业主要求可以先交房,但要求今年10月先交贷款的一半,年底在交完。但我贷款继续在办理中,要是等到年底我全部交完了款,明年贷款放下了,放到业主账上,到时业主要是不认账或者不把这钱给我怎么办?现在准备和业主签一份协议,请问这份购房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协议内容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利益不会受损?

其他 2014-04-13 1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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