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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上海XX建筑设计的一名建筑师,13年6月份入职的,之前谈好年薪是22万一年(有入职书为证),试用期过后,领导和我说按照原约定执行的,但那时口头协议,发我每月12800元但是基本工资5000元其余是要避税,到了年底领导说不按照原约定执行,并且没有任何标准。很可气,就于14年3月底离职,到了4月份发工资时,只发了一半工资,打电话问是这样解释的:过年公司强制我们每个员工的年休假给放了,因为我未满一年离职 这个年休假的工资是全部扣掉的。还有3月初请的婚假5天说是要把除基本工资以外的钱全部扣掉。以上本人保证均为事实。请教各位律师此事如何处理?

其他 2014-04-14 17: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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