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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旷工为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在工地上班,每次离开工地都给工地项目负责人请过假,公司现在以本人未写请假条为由解除本人劳动合同。本人在本公司上班三年每年上班时间都超过300天以上,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4-24 2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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